昨日,记者从市渔业管理局获悉,从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巢湖将实行为期半年的禁渔。
据介绍,省农委近日下发了巢湖禁渔的通知,规定此次禁渔范围包括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在禁渔期内,除银鱼、虾、贝类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限额捕捞外,其他捕捞采集水生动植物生产活动一律禁止;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渔期间实行渔船归港管理,未经渔监机关签证,不得出港。
另外,禁渔期内擅自下湖捕鱼,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最高将处以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捕捞的渔具、渔船,甚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