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动本月起执行
  • 作者:韩爽 来源:巢湖晨刊 发布时间:2010-03-10 08:52 查看数:[打印] [ ]
  •     公安部、保监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新制度的实施细则还未确定,但具体实施将以保险公司为主。
     
        据市交警支队法制科介绍,市交警支队已经接到关于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但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完全确定。交警部门只负责判定是否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至于交强险的费用幅度的判断则全部由保险公司负责。法制科的李科长表示,新制度能加大违法车主的经济负担,对提高车主远离酒驾的意识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记者随后从市内多家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他们已经接到保监会的通知,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进一步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按照普通家用汽车6座以下车交强险保费950元的基数计算,若醉驾一次下一年的交强险费率将上浮30%,即交强险将多付285元;但如果醉驾数次,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即加价不得超过上限570元。同时,保险业相关人士也表示,保险公司无法确切掌握驾驶人是否酒后驾驶的信息,需要和交警部门进行协调,然后更好地掌握驾驶人酒驾违法行为的信息。
     

        对于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动的政策,大多数市民都表示支持,认为这将有助于遏制酒驾的不正之风。市民李先生对记者说:“这样的措施很好,对维护市民的生命安全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也有市民认为,交强险费用本身不高,酒驾上浮交强险保费的数额有限;交强险保费是950元,如果醉酒驾驶一次上浮30%,只会多交285元,跟一次交通违法罚款也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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