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开展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
  • 作者:荚恒松 窦永飞 来源:巢湖晨刊 发布时间:2010-04-09 08:25 查看数:[打印] [ ]
  •     供气点非法进行瓶对瓶倒装充气,经营气站和用户违规使用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罐装液化石油气……这些严重安全隐患如果存在,极有可能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4月7日,记者从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排除市民身边的“定时炸弹”。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69家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充装种类涵盖氢、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气瓶和车用气瓶等。此次专项整治将从本月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30日,为期半年。整个整治过程包括自查、检查整治和复查总结三个阶段,期间将集中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治,查处违法行为。检查期间将重点检查各气瓶充装单位是否持证合法经营,要求其全面消除充装设备的安全隐患,保证充装站生产经营安全。此次整治行动还将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对相邻区域范围内的充装单位要同时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打击流动气贩掌控的“流浪”气瓶。当日下午,市质监局组成了检查组分别对巢湖新奥燃气加气站和新海液化气加气站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这两家单位均具有较强安全意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人员操作规范,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针对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安全的问题,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使用液化石油气时,一定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否则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据介绍,液化石油气易在低洼处积聚、易燃烧,与空气混合浓度大到2%-10%的爆炸极限时,遇火星(包括静电火花)即会发生爆炸。所以,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一旦发现外表锈蚀严重或瓶体变形时,一定要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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