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调整天然气价格
  • 作者:潘华 来源:巢湖日报 发布时间:2010-07-22 08:20 查看数:[打印] [ ]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规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对现行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居民用气价格仍执行2.50元/方;工商业用气价格按上游涨价幅度同步顺加,调整为3.15元/方,自6月1日起执行;车用天然气价格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统一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为3.58元/方,自7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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