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公布
  • 作者:许才俊 汤荣汛 来源:巢湖晨刊 发布时间:2010-08-31 08:56 查看数:[打印] [ ]
  •   日前,市物价局公布了2010年秋季开学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其中,对市属中小学课本费用以及高中阶段的择校费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每生每学期作业本费为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为20元;城市作业本费用收取标准相同。城市课本费由市物价局按照各校具体选用的教材版本,根据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在开学前审核作为课本费收费具体依据。


      高中阶段学费每生每学期省示范为850元、市示范700元、一般高中350元、职业高中600元(城)、350元(农村)。择校费(含学费)每生每学期省示范1800元、市示范1500元、一般高中1000元。课本费由市物价局按照各校具体选用的教材版本,根据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在开学前审核作为课本费收费具体依据。其中,普通高中高一为206元、高二(文)为197元、高二(理)为200元、高三(文)为108.5元、高三(理)111.5元。作业本费每生每学期17元。住校生的住宿费省、市示范、职业高中、中专每生每学期80元,农村职业高中每生每学期70元,公寓化管理的宿舍按批准标准执行。


      据介绍,物价部门将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对市内各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学校擅自把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进行收费;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进行收费;查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管理并强化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学校违规收取代收费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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