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环境违法“六个一律”不手软
  • 作者:翟福琼 周童 来源:巢湖晨刊 发布时间:2011-05-11 08:27 查看数:[打印] [ ]
  •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今后涉铅建设项目,以及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处置、化工废液(渣)等危险废物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印染等项目的环评文件,将由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


      该负责人说,化工、农药、染料、造纸、电镀、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将由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其他危险废物利用项目的环评文件,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报省环保部门备案。


      该负责人说,我市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重点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进行全面彻查,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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