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巢区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 来源:巢湖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0-07-30 08:58 查看数:[打印] [ ]
  •   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切实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区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共7个副科级领导职位。其中:区妇联副主席(女)1名,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区粮食局副局长1名,区林业局副局长1名,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乡镇武装部长、政法委书记2名。


      二、资格条件


      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公务员或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干部身份,教师报考须经所属区(县、市)教育局批准。


      2、2007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除必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区妇联副主席职位:女性。


      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建筑工程类、金融类、投资类专业毕业。


      乡镇武装部长、政法委书记职位:中共正式党员,有部队工作经历或为人武学校毕业生的优先录用。


      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以及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6日,报名地点设在区公选办(办公地址:区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电话:2312213;传真电话2314232、2318573;邮编:238000)。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和初始学历、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吋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只考公共知识,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和省情、市情等。


      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作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区先锋网公布。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定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市区先锋网公布。


      4、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首先,由区公选办负责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然后,再由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任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公选领导小组提出任用意见,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按《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果某职位没有合适的人选,则该职位空缺。区内未被任用的考察对象纳入科级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将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公选结果将通过市区先锋网公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对不实行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313252),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打招呼拉票等行为,一经举报和发现,将及时给予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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