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辈溺爱 少年否认偷手机
  • 作者:徐本文 倪旭生 来源:巢湖晨刊 发布时间:2010-03-09 08:34 查看数:[打印] [ ]
  •     3月3日傍晚时分,无为县高沟派出所办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一名年仅13周岁的小男孩李某某由于其监护人对他的百般溺爱、袒护,致使其在盗窃了别人的手机后,仍然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在民警的教育、感化下,李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当日17时许,高沟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高沟街道某居民手机被盗,小偷已找到。经警方初步了解,2009年11月,沈某某放在店内的一部手机被盗,因价值不太大,当时就没有报警。3月3日,沈某某无意中拨打了被偷的手机,接电话的竟是自己的熟人孙某。孙某称,该手机卡是同街道的玩伴李某某借给他的。当晚,沈某某去拿手机时,发现手机已经被用得很旧了,就赶往李某某家想讨个说法。
     
        小李的父母常年在外地务工,孩子由其奶奶管教。对沈某某的到来,李某某的奶奶不但不为孙子犯的错向对方赔礼道歉,反而一直责怪沈某某的不是,甚至指责沈某某陷害其孙子。小李得到奶奶的“帮助”,当场矢口否认偷手机一事,祖孙俩还同沈某某大吵一顿,导致沈某某气极报警。
     
        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终于在半个多小时后,小李终于流下悔恨的眼泪,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违法经过。原来,小李喜欢打游戏、听歌曲,2009年11月的一天中午,小李到沈某某的修理店玩,趁沈某某不在将其刚买的手机偷走。因没有充电设备,小李经常把手机放在好伙伴孙某处充电,手机卡也给了孙某使用。民警及时把孙某找到,其陈述与李某某完全一致。
     

        李某某的奶奶想通后赶到派出所,向民警表示真诚的歉意和衷心的感谢,表示以后教育孩子时绝不护短,不能溺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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