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不满半年便离婚都是“换亲”惹的祸
  • 作者:王荣 来源:巢湖晨刊 发布时间:2010-08-25 08:37 查看数:[打印] [ ]
  •   近日,和县法院调结一起离婚案件,男方陈甲与女方李丁自愿离婚。至此双方这段不满半年的“换亲”婚姻宣告终结。


      历阳镇陈老汉有一子一女,长子陈甲、次女陈乙均已成年。2009年初,陈乙与李丙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2009年下半年,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依照农村风俗,李丙需给付一笔彩礼,但家庭困难的李丙无法拿出这笔钱,一家人为此一筹莫展。此时陈老汉也在为儿子陈甲的婚事烦恼,得知李丙有一妹妹李丁,尚未出嫁,遂建议两家换亲。李丁嫁给陈甲,陈乙嫁给李丙,双方互免彩礼。李丁、陈甲虽并不十分情愿,但在双方家庭的巨大压力下,二人勉强同意结婚。2009年底,两对新人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后,陈乙、李丙二人感情甚好,而陈甲、李丁二人因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又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婚后不到一个月,李丁就独自离家外出打工,并于今年5月来法院起诉要求与陈甲离婚。法院通知陈甲后,陈老汉一家情绪激动,认为如果离婚陈家就吃亏了,白白将女儿嫁给了李家,要求李家赔偿一笔钱,否则不同意离婚,还要让女儿陈乙同李丙离婚。


      了解情况后,法官经过多次努力,做通了陈老汉的思想工作,陈老汉表示尊重子女的意愿;法官又向李丁、陈甲二人征求他们对婚姻的意见,二人均表示没有感情,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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