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个证明要收“证明费”
  • 作者:马丰成 来源:巢湖晨刊 发布时间:2010-09-02 08:31 查看数:[打印] [ ]
  •   前几天,市民黄女士去她所在的含山县林头镇乐城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相关证明时,该居委会却按她户口簿上的人数收取150元“证明费”,理由竟然是“服务费”。


      居民:开张证明收取150元


      8月31日,家住市区嘉和花园的黄女士致电本刊称,10天前,她去原户籍所在地含山县林头镇乐城社区居委会开具迁出证明时,被告知必须交150元的“证明费”,否则拿不到证明。她要求居委会出示物价局相关文件时遭拒。居委会称,这也不是一个人的事,凡是从乐城社区转走的户口都要交这样的费用。无奈之下,黄女士只好交钱开了证明,居委会给她开出的票据是“含山县农村合作经济收款收据”。黄女士还介绍说,从乐城社区迁出不仅收取50元/人,而且迁入该社区也要收取相同的费用。


      社区:收取的费用只是服务费


      8月31日上午,该居委会的司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确实是收了这项费用。但收取这项费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司书记说,比如,上级主管部门根本不给社区拨发办公经费,然而,社区正常开支从哪来?卫生保洁费、聘用人员工资等。因此,只能用这种办法来弥补经费不足。所以,收取的这个费用也是服务费。


      司书记说,户口迁出收费也不是一个社区的事,大家都收,只是收费标准不一样,都是按人头,有的30元,有的50元不等。所以,该社区觉得没什么不合理的。


      物价局:户口迁出根本不准收费


      8月31日下午,记者致电含山县物价局,询问在户口迁出时是否有这项费用,该县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说,收费要是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有了相关文件才可办理收费许可证,才可以收费。同时,收费以后要出具正规的税务发票。这位负责人说,如果既没有许可证,又没有税务发票那肯定是乱收费。该局表示,他们将派人前去调查取证,一旦属实将责令该社区退回所收费用,并制止这种乱收费现象。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市物价局收费科。该科明确表示,户口迁出根本不许收费。就记者所反映的乐城居委会收费问题,市物价局表示,这纯属乱收费,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允许作为乱收费的借口。马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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