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含山县全面启动2010年度优待金发放工作,确保在“八一”建军节前兑现到位。
据了解,2010年该县优待金标准为义务兵家庭每年每户3000元,应征入伍的进藏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每年每户60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1500元;“三属”、残疾军人和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050元。对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该县民政部门认真做好优待的测算、筹集等工作,特别是优待对象、优待金标准的评定及时张榜公示,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确保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