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桥城镇低保体系严密
  • 作者:刘宪平 来源:巢湖日报 发布时间:2010-08-30 08:26 查看数:[打印] [ ]
  •   龙桥镇规范程序操作,强化民主监督,力促城镇居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让城镇低保居民尽享“阳光”。


      动态管理,低保“有进有出”。该镇对已享受低保的居民,组织工作人员每季度上门走访调查一次,对家庭生活明显改善的给予退保。2010年上半年,取消低保户21户78人。


      统筹兼顾,落实“分类施保”。该镇组织人员入户认真核查,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全额低保金。对低保家庭有重病、大病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4050”人员,严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在35岁左右,因企业改制下岗或因病导致家庭暂时困难的,给予一定救助。对享受遗属补助低于低保标准的赡养、抚养人没有能力的,实行差额救助,从而形成一整套积极有效的城镇低保救助体系,保证了低保工作公正、平稳运行。


      贴心服务,拓宽就业门路。针对城镇低保人员中的“4050”人员等特殊群体存在技能单一、家庭负担重等问题,该镇积极协调落实国家为扶持特殊群体就业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更多收入。工商税务部门为从事经营活动的低保户减免部分税收,劳动部门落实异地就业、灵活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同时,各社区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据了解,该镇共有城镇居民5750户16543人,已纳入低保对象268户580人,占全镇非农人口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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