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溪计划生育让“群众当主人”
  • 作者:田斌峰 来源:巢湖日报 发布时间:2010-09-07 08:29 查看数:[打印] [ ]
  •   清溪镇周伏村的荣发翠最近一下子多了三个“职务”:南湾、北湾、周院三个村民小组计生协会小组长、村民自治小组长和计划生育信息员。她的任务是掌握这三个村已婚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组织她们参加计划生育知识学习等。如果工作合格,就发给她足额工资,工作实绩突出的话再发奖金。目前,在清溪镇,像荣发翠这样的计生协会小组长共有105名,他们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今年3月,结合含山县争创全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县活动,清溪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试点工作。选聘的小组长,在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发现生育、节育、怀孕等信息及时上报村计生办,平时发放孕检通知,对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的培训等。


      据镇党委书记、镇长王守波介绍,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遵循“两委负总责、协会唱主角、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在试点村之一的周伏村,70多名村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举行村民自治专题会议,表决通过《周伏村村民自治章程》,并现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不履行计划生育合同的,将征收计划生育违约金。对执行计划生育好的村民,将给予奖励。


      目前,清溪镇正在全面推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通过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办法,推行“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切实保障村民在计划生育事务中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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